当我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什么食品类别来提出呢?
食品类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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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什么申请材料呢?小编这就来跟你们详细的讲解一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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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对因产品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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